一、申报对象
(一)市、县区属事业单位(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,在淮注册纳税的企业,在淮登记设立的产学研合作(成果转化中心)等机构,引进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首次来淮工作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:
1.取得第一轮“一流大学”建设高校(42所)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
2.在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(147所)建设学科(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,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)学习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2022年2月份以前毕业的在第一轮“一流学科”建设高校优势学科(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,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)学习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
3.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取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,或省级优秀毕业生,或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满1年的毕业生,或在各类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毕业生。
4.近3年内报考江苏省选调生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的毕业生。
5.取得2020—2022年任一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(境)外大学的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人才。
(二)2021年10月11日发布的《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、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和当年度引进的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选调生。
(三)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《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成熟型专业人才公告》引进的人才。
(四)2021年10月26日发布的《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公告(教育类)》及2022年6月6日发布的《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“名校优生”(教育类)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、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。
(五)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《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(卫生类)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。
二、补贴标准
博士研究生4万元、硕士研究生2万元、到企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1万元。淮安籍人才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增加2万元。专项引进的“名校优生”按公告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3年4月25日—5月25日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方式:符合申报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,选择“财政奖补”→“专题专栏”→“人才奖励”对应栏目进行申报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。
(二)受理审核:各县区、园区负责受理本县区、园区内事业单位及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,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、户籍信息、社会保险缴纳、社会保障卡及社保证明等填报信息,对信息准确性负责;各县区教育局、卫健委负责受理本县区专项引进教育、卫生类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;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负责受理市直教育、卫生类事业单位专项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;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市直事业单位(不包含教育、卫生类专项引进“名校优生”)及在市库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及复审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、各县区和园区提交的初审材料。
(三)补贴发放: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,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huaian.gov.cn)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市直事业单位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单位主管局负责发放;市库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发放;县区、园区企事业单位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县区、园区人社部门负责发放。淮安市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
http://rsj.huaian.gov.cn/col/4093_565365/art/16802784/16825939412288Fry19ZP.html